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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士通过援助东欧各国的联邦法律
2006-12-05 03:59 文章来源:
驻瑞士使馆商务处
文章类型:
编译
内容分类:
新闻
据瑞士广播电台报道,11月26日,瑞士通过了援助东欧各国的联邦法律,确定在今后10年给予东欧和南欧10个新欧盟成员国援助资金10亿瑞士法郎。计划每年提供1亿瑞郎,由联邦预算分10年支出。
瑞士虽不是欧盟成员国,但欧盟是瑞士的主要贸易的伙伴,瑞士向新入盟国家提供援助,目的是缩小地区之间富贫差距。该援助资金主要用于被援助国家今后10年的环境、基础设施和教育等领域的具体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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